
當謎底揭曉時,人性的黑暗早已讓判斷是非對錯的準則喪失了意義。
簡單犯罪(A Very Simple Crime)
作者:格蘭.哲金斯(Grant Jerkins)
譯者:藍曉鹿
出版社:高寶
出版日期:2012年06月27日
純粹和簡單的真相往往既不純粹,也不簡單──王爾德(Oscar Wilde)
當罪行犯下的瞬間背後的緣由究竟是什麼?!是表面上我們所見的那些?!抑或是隱藏在背後不為人知的祕密?!一樁案件的殺人緣由清楚地顯示在大眾面前而人們也輕易斷定確實如此時,卻忘了一旦摻雜了人心之種種複雜那些看似簡單的真相其實是隱藏著不簡單的動機。人性的黑暗在看不見光的情況下越顯黑暗,悲劇事件的發生大多都不是一觸即發或是天外飛來造成的,罪惡的種子早在事發點前被不經意的種下,並在日復一日中有意無意接受了各種事件的灌溉得以成長茁壯。
我從不冒險、大不前進,過著預料中的人生。
但還是有什麼地方出錯了,我踉踉蹌蹌,忘了腳步。
在人生道路的某處,我迷路了。
故事由主角以第一人稱敘述讓讀者從當事人亞當的角度得知他的過往處境與認知想法,並穿插著全知全能的第三者敘述補足細節和主角眼外世界的細節走向。看著凡事按部就班似乎沒有什麼強烈讓人印象深刻個性的亞當敘述自己算是不幸的成長部分、哥哥莫提在自己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妻子瑞秋近乎瘋狂的偏執佔有慾和自殘情況、兒子亞伯的智能不足與暴力傾向,可以感受到亞當淡淡的困擾無奈之中有股這些是自己理應如此不可抗拒所造成的局面之感,是自己黑暗註定吸引到更黑暗的人事物,儘管如此亞當的敘述口吻卻讓我感受到他身上有種無關緊要的冷靜,亞當的自白雖然挑明指出對妻子與哥哥情感上愛意卻有種讓人感到恐懼的不安感,這些詭譎氛圍一開始就讓表面是他殺的瑞秋之死中埋藏了不尋常的理由,背後那段讓人驚駭的童年過往所衍發出來的報復,更延伸出一段牽扯入人性多種私慾導致法律框架的失效進而模糊了是非對錯的戲劇化結果。
「我們的童年都可能發生與多不愉快,但是莫提和我卻沒有預料到這些。我沒有怪他造成了我生活中的悲劇,事實上是他拯救我免於更多悲劇。我對哥哥永遠不存惡意,我永遠也不會傷害莫提。我愛我哥哥。」
亞當在成長過程中擁有外貌又條件極好的哥哥莫提成了他憧憬嚮往的偶像,如此出眾的莫提就像陽光一樣籠罩著亞當的生命,身為哥哥的莫提也竭盡所能照顧亞當。當亞當成為自己妻子兇殺案的明顯主嫌時,在亞特蘭大名聲最響亮又是黃金單身漢的大律師莫提立刻成為弟弟的辯護律師。在亞當的敘述中不斷提及英俊非凡的莫提是如此出色成功,哥哥對自己的地位如何時,我在閱讀下來卻發現其中不論是亞當自己或是第三人稱敘述故事時,從來沒有提及亞當的外貌,像是莫提自身的優秀美貌所散發的陽光太過強大遏止了亞當發展出自我亦即連外在都一起抹煞掉了。尤其是那場促成亞當往後舉止行為的那場悲劇,孩提時代的崇拜對象和初戀對象在自己面前崩毀破滅時,這段過往童年的黑暗不單只讓亞當被迫接受成人世界的不堪,也讓人格發展受到負面影響,亞當的內心在那時非不得已的黑化了。亞當對他人是否存在著愛我確信是有的,但只是他口中不論是對妻子或是哥哥說出的愛意話語其中的本質意義早在悲劇發生後就從正常脫軌扭曲掉了。
《簡單犯罪》在篇幅不大的布局下將人性的負面劣根掩蓋了良善道德而走向殘酷卻寫實的結局場面,其中各個角色所延伸出的糾葛與衝突更帶出了殘酷扭曲的心態。書中角色們皆擁甚至可以說忠於人性的骯髒,不論是犯下罪行卻以熟知人性的手段來布局導正自己不利處境的亞當、擁有光鮮亮麗生活與事業的大律師莫提、為了從揮之不去的過往失敗中翻身並自以為在捍衛正義其實終究是唯利是圖成為扭轉關鍵的李奧,或是書中其他的角色皆沒有人是全然無辜,只是差別在於犯罪的可大可小與對自己良心過意的去與否。全書一共五十一個章節,每章的篇幅都不大有的甚至只有少少幾頁,卻也因為如此讓故事發展輕易的勾起讀者想要得知真相的好奇心,沒有冗長的繁雜描述卻不失精準的情節走向有著讓人想一氣呵成看到結尾的緊湊張力。這本是作者格蘭.哲金斯的第一本小說,雖然比起其他犯罪推理小說故事架構的規模小了許多,人物背景與故事設定也不是如此稀罕少見,卻成功的將讀者一同拉近角色間的黑暗裡看著人性的汙穢面貌如何漸漸腐蝕人心,震懾於主角如何一步步蒙蔽正義之眼的冷酷可怕。
是的,我真不該在晚上睡前看這本書的。
衝著章節篇幅不多的情況想說再看幾個章就好,卻不可自拔一口氣看完了(掩面)。
延伸連結:
《博客來網路書店》:簡單犯罪
十分感謝高寶提供試讀機會
「我想這是因為我意識到四周有多黑的關係,一定是這樣;沒有半點光亮、絕對的黑暗。……將手伸到離眼睛不過幾吋之遙,試圖看見自己的手,但是我看不見。我看不見。迷失。恐懼。」
小說在平信送來時被郵差直接丟在地上剛好那天下著大雨……
包在紙袋裡的書本不敵雨水侵入而沾濕將近一半的內頁了……
看的水漬痕跡就讓人隱隱心痛,因為是相當喜歡這本的。